宁夏石嘴山市就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划定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分区分阶段推进
宁夏石嘴山市民政局就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划定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大武口区全域划为火葬区,惠农区、平罗县划为土葬改革区,设置过渡期分三个阶段稳妥推进。
9月30日,宁夏石嘴山市民政局发布公告,就《石嘴山市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至10月31日结束。此次划定工作依据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和自治区优化提升殡葬服务管理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旨在稳妥有序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方案明确了三项划定原则: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根据各区域人口、土地资源、交通等情况依法依规划定;实事求是、尊重习俗,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自愿实行火葬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划定为火葬区的地方设置一定过渡期。
在划定范围上,方案提出大武口区全域划为火葬区,除特殊情形外,户籍居民和常住人口亡故后遗体一律实行火化,鼓励和引导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严禁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散埋乱葬,严禁骨灰装棺再葬。惠农区全域、平罗县全域划为土葬改革区,选择土葬的遗体必须安葬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内,推行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安葬方式,逐步化解散埋乱葬存量问题。
实施步骤方面,火葬区设置三个阶段:政策准备期至2027年12月31日,完善政策、补齐公益性殡葬设施、加强宣传引导;过渡实施期自2028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部分对象先行实行火葬;自2031年1月1日起进入全面实施期,全面落实全域火葬区政策。方案同时强调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实行火葬。
目前征求意见已经截止,市民政局将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后,石嘴山市将统筹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服务优化和宣传引导,确保划定工作平稳落地。
声明:本文来源于石嘴山市民政局,作者:石嘴山市民政局,内容仅作资讯传递与学习参考之用,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