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就废止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衔接上位新规
广州市民政局发布公告,就废止《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与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等上位规定相衔接,意见征集至10月29日截止。
10月20日,广州市民政局发布公告,就废止《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至10月29日截止。这是地方民政部门结合上位法规变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具体举措。
无人认领遗体处理是殡葬管理中的一项特殊事务,涉及遗体的公告认领、保存期限、火化处理等环节。广州此前制定的专门办法,对无人认领遗体的处理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在规范操作、防范纠纷、维护逝者权益等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
随着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国家层面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及骨灰处置等全流程已作出更加系统的规定,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遗体处理程序、公告与认领机制等内容均有明确要求,原办法的主要内容已被上位法规覆盖,部分条款与新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继续施行的必要性不足。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安排,办法废止后,无人认领遗体的公告、保存、处理等事项将依照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处理程序不会出现空档,公告期限、认领核实等要求不低于原有标准,逝者权益和公共安全均能得到保障。
公告明确,公众可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电子邮件、书面来信等方式反馈意见。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维护法制统一,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此次公开征求意见,也有助于凝聚社会共识,让制度衔接更加顺畅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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