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向散埋乱葬说“不”:加速建设公益性公墓与生态安葬设施守护绿水青山
重庆正加快公益性公墓和生态安葬设施建设,严查在耕地、林地等区域私建坟墓行为,引导群众告别散埋乱葬,守护巴渝青山绿水。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也进一步强化了对散埋乱葬、非法占地的法治规范。
“荒山野地没人管、随便埋”——在殡葬改革深入推进过程中,仍有少数群众误以为荒山瘠地可以随意圈地造坟。对此,重庆在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和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的同时,依法整治私建坟墓行为,引导群众告别散埋乱葬,守护巴渝青山绿水。
私建坟墓于法无据 触碰法律红线
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坟墓;禁止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任何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2026年3月30日施行的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进一步明确禁止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禁止在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及依法实施生态安葬的区域以外的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散埋乱葬危害不容小觑
硬化大墓、散埋乱葬等违规建墓行为,一是浪费宝贵土地资源,二是破坏生态环境、影响自然景观,三是助长盲目攀比之风、加重家庭经济负担,四是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零散私坟无序蔓延,正在蚕食宝贵山林空间,严重影响乡村整体风貌。
加速公益设施建设 增加有效供给
国家提倡公墓选址优先选择荒山瘠地,但前提是经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建设。重庆市正加快公益性公墓和生态安葬设施建设,万州区、涪陵区等地试点林墓复合利用模式,利用林地资源建设平价生态安葬点位,让群众“逝有所安”“葬有所地”。
重庆市民政局表示,将持续推进“三沿六区”等重点区域违规墓葬整治,加大公益性公墓和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供给,推动“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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