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强化监管:医疗机构太平间不得外包和开展殡仪服务

政策法规 📅 2026-08-27 👁 1 次浏览 🔗 来源: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 作者: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自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明确,遗体接运、存放、防腐、整容、火化服务由殡仪馆专门负责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太平间不得外包、不得开展殡仪服务,只为遗体暂时停放提供便利服务。

2026年3月30日起,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原《条例》自1997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进一步厘清了殡葬服务的边界与责任,强化了对殡葬活动全链条的监管。

殡仪服务由殡仪馆专门提供

《条例》明确,遗体接运、存放、防腐、整容、火化等殡仪服务,由殡仪馆专门负责提供。医疗卫生机构的太平间不得外包,不得开展殡仪服务,可以为遗体暂时停放提供便利服务。卫生健康、中医药、疾控部门和民政部门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殡仪馆的衔接配合。

严防违规收费与强制消费

《条例》要求合理设置殡仪馆服务网点,公布殡仪馆及其服务网点联系方式,强化便民服务;将殡葬服务主体和相关从业人员纳入系统管理,提供便民殡葬服务。对以欺骗等手段违规收费、诱导大操大办、强迫接受服务、倒卖逝者信息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置并向社会公开。

业内专家指出,明确“医疗机构太平间不得外包、不得开展殡仪服务”,是从制度层面铲除“看死人的生意经”滋生土壤的关键举措。过去部分地区存在医疗机构将太平间外包、衍生高价殡仪服务的乱象,新规从源头予以规范。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还同步明确了民政、自然资源、水利、林业草原、文物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及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起覆盖遗体接运、存放、防腐、整容、火化到安葬、祭扫等殡葬活动全链条的监管制度,让群众“身后事”办理更加规范、透明、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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