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苏尼特右旗开展公益性公墓专项整治 限期拆除违建墓穴小院围墙

行业动态 📅 2026-11-08 👁 2 次浏览 🔗 来源:苏尼特右旗民政局 ✎ 作者:苏尼特右旗民政局
苏尼特右旗民政局11月3日发布公告,对利民东、利民西、慈安三处城镇公益性公墓内违规搭建的墓穴小院、围墙开展专项整治,要求11月18日前自行拆除,逾期将依法组织集中拆除。

11月3日,苏尼特右旗民政局发布关于限期拆除城镇公益性公墓内违建墓穴小院及围墙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公墓管理秩序,革除封建丧葬陋习,保护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经旗人民政府批准,对辖区内利民东、利民西、慈安三处城镇公益性公墓范围内违规搭建的墓穴小院、围墙开展专项整治。

整改标准明确禁止扩建

公告明确,城镇公益性公墓范围内的所有墓穴需严格遵循殡葬管理规范标准,禁止变相扩大墓位占地面积,禁止私自修建墓穴院墙、围栏及封闭式小院等违规构筑物,确保公墓整体布局整齐统一、合规规范。公益性公墓坚持公益属性和节地标准,任何形式的扩建围墙、圈建小院行为都挤占了公共土地资源,破坏了墓区统一规划。

限期自行拆除逾期强拆

按照公告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2026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墓主家属需自行拆除所属墓穴私自搭建的院墙、小院等全部违规构筑物,保留原有合法墓穴,清理现场杂物,恢复墓位原始土地面貌。涉及整改的墓主家属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旗殡葬服务中心完成信息报备,配合整改登记;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双方身份证件代为办理。公告期截止后仍未自行拆除的,民政部门将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组织集中拆除违法构筑物,不损毁合法墓穴本体,拆除所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墓主家属自行承担。

党员干部带头自查整改

公告要求全旗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带头自查整改,宣传引导亲属主动配合整治。对阻挠执法、拒不整改的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依法依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逾期拒不整改、阻挠整治的,将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告已在旗民政局、殡仪馆及三处公墓现场张贴,并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业内表示,公益性公墓是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的公共设施,个别墓主圈地建院、扩大墓穴占地的行为侵蚀了公共利益。以公告方式明确整改标准、时限和法律后果,既给群众留足自行纠正空间,也为后续依法处置提供了程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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