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调整实施惠民殡葬政策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对在市殡仪馆集中治丧和遗体火化人员减免遗体接运、遗体停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边远乡镇居民火化未集中治丧的可减免火化费并补助基础接运费。
据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消息,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对惠民殡葬减免范围、享受对象和服务流程作出调整完善。
减免范围: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
根据通知,在赤水市殡仪馆集中治丧和遗体火化的人员,可减免以下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
- 遗体接运费:殡仪馆专用车辆接运遗体的基本费用。
- 遗体停放费:遗体在殡仪馆存放停放的基本费用。
- 遗体火化费:殡仪馆遗体火化的基本费用。
- 骨灰寄存费:骨灰在殡仪馆寄存的基本费用。
边远乡镇居民差异化安排
考虑到部分乡镇距离市殡仪馆较远,通知明确:居住在边远乡镇或离市殡仪馆较远的居民死亡后,在市殡仪馆火化但未在市殡仪馆集中治丧的,可减免遗体火化基本殡葬服务费,并补助遗体基础接运费,尽量让政策覆盖到每一位有需要的群众。
享受对象明确
通知对享受对象作出具体规定,重点保障本市户籍居民以及在本地死亡并火化的相关人员的基本殡葬需求。符合条件的家属在办理丧事时,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市殡仪馆直接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无需另行申领补贴,实现减免即享。
政策意义
惠民殡葬政策是殡葬改革的重要民生保障。此次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减免项目和适用情形,有利于推动遗体火化、集中治丧落实落细,引导群众选择文明节俭的治丧方式,减轻家庭丧葬支出。
民政部门提醒,家属办理相关手续前,可向市殡仪馆或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具体所需材料,提前准备好逝者身份证明、火化证明等文件,确保减免手续顺利办理。
声明:本文来源于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仅作资讯传递与学习参考之用,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