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修订印发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强化收费协同监管减轻丧葬负担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近日联合修订印发《河北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强化收费协同监管,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修订印发《河北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
《办法》明确,殡葬服务包括殡仪服务和安葬服务。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五项;安葬服务分为生态安葬、墓穴安葬和格位安葬,其中生态安葬和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为基础项目。除规定收费外,殡葬服务机构不得收取其他与安葬相关的费用。
在惠民方面,《办法》规定,对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和县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以减免费用等方式提供殡葬基础项目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政策惠及对象扩展到辖区所有居民。
《办法》强调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要求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民政部门加强收费协同监管,规范收费公示,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推动殡葬服务收费公开透明,促进殡葬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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