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遗体处置暂行办法》 规范遗体接运存放火化与骨灰处置全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及骨灰处置等各流程,厘清部门职责边界,重庆市民政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重庆市遗体处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聚焦遗体处置的关键环节,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与数字化应用,切实防范公共卫生与安全风险,维护逝者人格尊严与群众切身利益。
一、厘清部门职责,健全协同机制
《办法》明确了制定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厘清了民政、卫生健康、公安、财政等部门的职责任务,强调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为遗体处置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筑牢制度基础。
二、规范遗体接运管理
在遗体接运环节,《办法》作出具体安排:一是明确医疗卫生机构责任,要求做好遗体临时停放管理,建立健全遗体停放、交接及运出登记制度,对入院接运车辆进行登记并将涉嫌违规开展遗体接运服务的车辆信息移交民政、公安部门;二是明确服务主体,强调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为经营性遗体接运服务法定主体,并须健全遗体接收登记制度,严禁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经营性遗体接运活动;三是细化特殊情形处置,针对无名、无主遗体,明确医疗卫生机构与公安机关的协同核查流程及遗体交接要求;四是严格外运审批,规范中心城区与其他区县间、运往市外的遗体外运审批程序,防范违规土葬及疾病传播风险。
三、严格遗体火化与骨灰处置
《办法》明确了严格的火化程序,要求殡仪馆严格核验死亡证明、逝者及丧事承办人身份信息、遗体火化确认书等资料后方可实施火化。针对无名、无主遗体以及死者亲属以书面、电话录音或视频录像等方式明确表示放弃认领的遗体,细化火化所需手续资料及火化影像资料保存要求,同时规范死胎、死婴及截肢等特殊遗体的处置流程。在骨灰处置方面,《办法》针对无名、无主遗体、丧事承办人提出不保留骨灰的情形,规定了具体处置要求,并将相关接运、火化、骨灰处置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四、强化服务保障与监督管理
《办法》着力构建全流程服务监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机构与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加强协作,明确民政、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强化信息共享,实现死亡证明、火化数据等信息及时互通,要求各单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逝者隐私保护工作,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由民政、公安、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按职责受理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