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印发《重庆市殡葬服务项目目录》 基础与非基础项目清单化管理
重庆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印发《重庆市殡葬服务项目目录》(渝民规〔2026〕12号),将殡葬服务项目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明确服务内容,要求殡葬服务机构不得拆分、拓展、衍生服务项目,不得在目录之外擅自设立服务项目,自2026年7月31日起施行。
殡葬是重大民生事项。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等规定,重庆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重庆市殡葬服务项目目录》(渝民规〔2026〕12号),对殡葬服务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
基础项目保障基本需求
目录将殡葬服务项目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基础项目为国家规定的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服务,由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确定,重点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以遗体告别为例,涵盖守灵、告别厅使用、穿脱衣、花圈租赁等,明确了厅堂设备、遗像制作、告别礼仪引导等具体服务内容;遗体火化含入炉、火化、骨灰拾捡、骨灰装盒(坛、袋)等服务。
非基础项目兼顾多元需求
非基础项目包括遗体长途接运、遗体殡殓、特需殡葬服务、公墓(骨灰堂)安葬(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除外)等服务,由市民政局确定。民族自治区域可结合民族丧葬习俗增加1项殡仪非基础项目,由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报市民政局同意后执行。
严格规范服务行为
通知要求,坚持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移风易俗原则,引导殡葬服务机构和群众文明节俭治丧。殡葬服务机构在有效保障基础项目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根据群众治丧需求适当开展非基础项目,但不得拆分、拓展、衍生服务项目,要按照目录规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不得在目录之外擅自设立服务项目。本目录自2026年7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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