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殡葬事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施行 构建权责清晰殡葬管理体系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事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施行,共六章四十三条,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殡葬治理格局,明确多部门职责、依托平台与热线推动协同共治,推动殡葬治理规范化、精细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重庆市殡葬管理工作部署、回应民生关切,《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事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施行,为全区殡葬治理提供规范依据。
构建多部门协同治理体系
《实施细则》共六章四十三条,涵盖总则、殡葬职责、殡葬设施、殡葬服务、监督管理和附则。其中民政部门作为殡葬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惠民殡葬补贴办法,将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并依托“渝逝有安”平台、“96000”殡葬服务热线推动信息共享、协同共治;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林业、民族宗教等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治理合力。
坚持文明节俭办丧
《实施细则》坚持“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殡葬陋习”原则,同时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和宗教习俗,对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给予支持。《实施细则》还强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殡葬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将治丧天数、丧礼范围、烟花爆竹燃放限额等通过自治程序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移风易俗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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